最近看了兩個演唱會(其實都是九月的事了)。一共用了千五元,應該有些人會覺得好瘋狂,花那麼多錢看演唱會,又會說甚麼看演唱會是聽歌云云,唓,聽歌就不用看演唱會啦。雖然不期望握到手之類,但誰都想近一點看看唱手的真面目。雖然都自覺特別樂意花錢在演唱會上(其他地方其實一樣樂意喪駛錢囉~),不過身為音樂人(!),我真的好好好享受演唱會啊。
第一個張韶涵,問我我一定說好看也不多講了。本來在掙扎自己一個看最貴的門票還是找友人陪我看廉價飛,可世上cheap精還真多,我苦苦哀求都不願陪我看貴一點。算,我自己看最貴的!因為她在香港的知名度那麼低,都不知會不會有第二次了。我看入座率是不錯的,報紙說有7成半,算還得神落了。好想多些人欣賞她,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她不需要用重鼻音也厚實的聲音。
第二個周杰倫,真是前到無朋友,一直以為AA行是最前的,沒想過BX比AX更前。同一個價錢有些人卻要坐到冇雷公咁遠,真是蝕到渣都冇。所以說自己沒出息沒發逹是沒有關係的,朋友們有地位就夠了。各位親愛的友朋,你們要努力工作向上爬,我都指望你們啦。因為太前,所以有時顧得看又顧不得聽,你知啦,要把握機會揮手吸引他注意又要“目及”住幾時有機會握手真的很忙。慘事一:食蕉們都不讓人坐起來,真的很鬱悶。慘事二:嘉賓是曾志偉,現在一面寫也一面冒汗,真的只能說句猶有餘悸,其實我不需要嘉賓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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